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升级扩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7.06.2014  11:39

河南省公安厅申请“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升级扩权”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厅)于2013年9月22日经政府采购确认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省厅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的供应商,该系统采用“省、市两级分别建库,省、市、县三级联网使用”的建设模式,整个系统包括检验鉴定管理子系统、物证保全与流转管理子系统、实验室质量控制子系统以及网上公示子系统四大部分,目前已经完成了省市县三级系统单元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经初步测试,完全达到预期目标,进入正式运行。

2013年11月26日河南省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并专门召开了全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10个县(市)将全面实行“省直管”,直管县公安机关全面直接接受省公安厅的业务工作指导,公安刑事技术管理等日常工作直接与省公安厅对接,据此要求上述10个直管县的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由县级单元功能升级扩展为市级单元功能;同时,针对目前全省涉及法医伤情鉴定的上访案件居高不下的实际,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在原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中,增建全省法医伤情鉴定与监督管理子系统,以适应当前机构改革大局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单一来源理由及相关说明

1、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全省共用一套软件,以确保全省物证信息和检验鉴定数据全面共享,保证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整体无缝对接,以延续现有的“两级建库、三级应用”模式。

      2、单一来源采购能确保系统功能的兼容和对接,便于系统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和升级扩展;便于使用者对系统的实际应用操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3、现有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的供应商承诺在共享现有系统知识产权基础上,免费提供法医伤情鉴定与监督管理子系统软件;单一来源采购能够在大幅缩短项目建设周期的同时,大幅减少系统建设、运行及维护等经费开支。

公示期限从2014年6月17日起至2014年6月2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2、65808416) 河南省公安厅(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71-65882178)

                2014年 6月17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4 年 6月 15 日

采购单位

河南省公安厅

项目名称

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升级扩权

项目金额

专家1论证意见

该升级扩权项目是在原系统的检验鉴定管理子系统、物证保全与流转管理子系统、实验室质量控制子系统以及网上公示子系统的基础上增建全省法医伤情鉴定与监督管理子系统,并实现巩义、兰考等十个县级单元功能升级为市级单元管理功能。因此,该项目是前期项目的升级改造,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相对独立性。如果实行单一来源采购能缩短项目的建设周期、避免重复开发,有利于系统功能的兼容和对接、维护和扩展,保持系统的兼容性和连续性。同时也有利于使用者的实际应用和操作升级扩权前后的一致性,减少培训和维护等的经费开支。

      综上,建议对"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升级扩权"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王忠勇    工作单位:郑州大学    职称:教授

专家2论证意见

      该项目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扩权,能够保证系统的连续性、兼容性和一致性,确保系统功能的完整和实用,确保系统数据的规范和同构,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避免投资浪费,有助于系统整体效能的发挥。

建议对“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升级扩权”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张志鸿  工作单位:郑州大学  职称:教授

专家3论证意见

由于我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直管县公安机关在业务上变为直接对接省公安厅,涉及的10个县“实验室管理系统”需升级扩权为市级系统。为了保证系统的快速升级,确保扩展后系统与原系统业务功能和数据的全面一致,稳定可靠运行,建议10个直管县采用原项目承建方的“市级系统”直接升级部署。

综上所述,建议对“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系统升级扩权”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张浩军   工作单位:郑州大学      职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