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今日开幕 系决定民族命运的历史跨越

20.10.2014  08:16

历史的指针走向又一个重要时刻——今天,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决定民族命运的历史跨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依法治国·理论篇

不断丰富和完善

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理论阐述,不断丰富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 ……

时代已经给出命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迈过前进道路上的沟沟坎坎,考验着新一届党中央的智慧和魄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

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作出部署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强调:“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强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指出:“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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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再像过去那样运用权力思维、行政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已经不行了。——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

依法治国·实践篇

政府职能转变 从公布“权力清单”开始

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上,习近平发表的重要论断,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决心和意志。

从一批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从一份份“权力清单”的公布,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少,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简政放权不断向纵深推进。

这背后是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的强大支撑。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张占斌

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举措相继推出

近年来,佘祥林、赵作海等冤错案的曝光,使公正司法问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上了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

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密集出台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举措相继推出,着眼全局谋划、注重顶层设计、解决现实问题。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评价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关键看是否符合国情、能否解决本国实际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集中清理党内法规,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去年5月,两部党内的“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布。

党必须和善于通过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

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吸纳这些年党建创新的成果,党的法规制度将更加具有生命力,将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任铁缨

依法治国 必须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习近平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

宪法权威就是宪法得到全社会普遍的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一种理念、文化与力量,表现为宪法至上,所有的公权力、国家活动都要受宪法的约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

礼法合治 德主刑辅

习近平不久前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了“礼法合治,德主刑辅”这一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精髓要旨。

对一个国家而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对国家的公民而言,对于法、礼、德等规则的遵守,就是要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而最高境界的守法是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最低限度的守法是做到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道德的红线不能触碰,法律的义务不能弃、道德的责任不能丢。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