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开展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价技术服务“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30.11.2015  19:11

豫安监管办﹝2015﹞15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价技术服务“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1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要制定工作方案,对“回头看”活动范围内出具的评价报告列出清单,对评价报告质量和被评价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一对照检查。

二、各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回头看”活动档案,对所评价企业安全生产“回头看”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及时反馈被评价企业。

三、各机构要对活动及时总结,并对当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局相关处室(安全评价机构报政策法规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报职业健康处)。

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张  亮,电话:0371-65919705;

职业健康处联系人:王玉瑞,电话:0371-65919809。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价技术服务“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