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21.07.2015  14:38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豫科人才〔2015〕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同意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建立河南省院士工作站。 
        希望各建站单位,紧紧抓住建站契机,从本单位实际需求出发,以项目为依托,注重实效,不断强化双方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和利用好院士工作站的平台作用,加强协同创新,加速人才培养,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2015年7月20日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21.07.2015  1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