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依法治体要求 践行依法行政职责
在今年2月3 日召开的2015年全省体育局长会议上,把依法治体、依法行政作为其中一个突出主题值得赞赏,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符合我省体育工作实际。加强我省体育工作依法治体、依法行政,需要全省高度重视并付出努力:
一是加强体育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依法治国总目标,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五个原则、五个体系、六大任务,可谓是依法治国道路上新的里程碑,以此为节点,法治中国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体育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体育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重点。
我国自199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后,又出台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反兴奋剂条例》(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彩票管理条例》(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还配套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成为依法治体的基本保证。我省根据国家体育立法情况和河南实际,在2009年11月27日出台了《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省体育方面唯一一个地方性法规。去年,省体育局又申报了两项立法计划,得到有关立法机关的批准,《河南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14-2018年立法调研计划,目前已经收集整理了国家和外省有关方面的立法经验和资料,正着手研究符合我省实际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河南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将优先研究,力争尽早出台。
据了解,今年我省具备地方立法资格的地级市,将扩大到所有行政设区的省辖市一级,这也给全省各地广泛的地方性体育立法创造出了有利条件,希望各地能够抓住机会,作出示范。
二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省体育局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机关处室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把依法行政纳入了机关处室年度考核体系;对于符合条件的局机关公务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学习和考试,达到标准的办理由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局政策法规科技处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导。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省体育局多次进行行政审批项目梳理,该下放的下放,有些转为非行政许可以及日常工作,目前省级仅保留行政许可类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类项目2项;每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整理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配合省人大、省政协开展体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促进《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但是,由于我省没有体育执法方面的独立机构和执法队伍,有些需要加强的行政执法还没有全面展开,还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省体育局在《关于贯彻落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体〔2013〕44号)中,对审批层级、许可证印制、发放、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我省开展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重点是游泳、滑雪,特别是需要经过行政许可的游泳场所遍布各地。但从2014年初全省统计出的行政许可审批情况看,仅有洛阳、郑州、漯河、三门峡、南阳等市开展了这项工作。郑州市体育局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上比较突出;洛阳市体育局开展了执法人员的专项培训,邀请省局政策法规科技处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南阳市体育局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讲解相关法规,主动帮助企业完善手续、进行整改。毋庸讳言,这项工作是行政作为与不作为的问题,需要全省各地认真重视、加强执法。
三是实行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省体育局先于2011年即开始尝试实行。经过考察筛选,省局选定一位曾当选郑州市十大优秀律师之一的郑州市绿城律师事务所贾峰律师,聘请为省体育局系统的法律顾问,在对局系统重要合同、协议的把关,对涉及省体育局的一些法律诉讼案件申诉等方面,赋予法律顾问独立审核、提出意见的职权。省体育局还专门出台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涉及重大工作事项、5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必须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并对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可行性,依法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经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的合同确保了合法规范,在行政决策之前就避免了不少法律疏漏,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了民事纷争。在对以往发生的法律纠纷诉讼中,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申诉,维护了省体育局应有的合法权益。
省体育局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在召开局长办公会时要求政策法规科技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对依法行政予以专项经费保障,对深入推行体育系统依法行政给予大力支持。近年来,省局还接到一些要求行政信息公开的申请,以及数件行政复议案件,我局均依法进行了处理。
另外,省体育局还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力度,每年度组织法制培训月、法制宣传日活动,开通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定期组织局机关人员进行法制学习和考试,编印了《体育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汇编(1993-2011)》、《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汇编》,以及一些简要的法治读本,取得很好效果。在最近两年全省年度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我局位次不断提升,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要求“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可谓职责清楚,要求明确。因此,我省依法治体、依法行政还任重道远。希望通过全省各级体育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的依法治体工作队伍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突出成效。
(省体育局政策法规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