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召开“三会”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

25.08.2017  23:07

    8月25日上午,省供销社在长葛市召开“三会”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省供销社副巡视员马银生、长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光,许昌、驻马店两个省辖市及省内15个县(市)试点供销社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长葛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根瑞介绍了长葛市供销社在推进“三会”制度建设,健全县(市)级联合社组织体系中的经验。

  据悉,长葛市供销社第五届代表大会是在1983年4月召开的,距今已有30多年,期间经历了供销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而带来的漫长又痛苦的改革和凤凰涅槃的过程。到2014年,长葛市供销社开始显现重生发展的新局面,农村超市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乡村全覆盖,社有企业职工改制补偿走到了许昌市同行业的前列。

  2014年至2015年,按照省、市供销社的部署,长葛市供销社实施恢复“三会”工作,建立了长葛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了19名理事会成员、13名监事会成员,健全了供销社的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并通过代表大会确定了今后五年供销社的发展方向和各项工作目标,为长葛市供销社的快速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它标志着全省供销社健全县(市)级联合社“三会”制度的序幕正式拉开,也标志着长葛市供销社翻开了新的一页,阔步走向继往开来深化综合改革的新轨道。

  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三会”制度是供销社的基本制度。恢复建立“三会”制度,对进一步规范供销社的运行机制,发展供销合作事业,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能突出供销社的特性。供销社的特性是围绕“三农”发展的合作经济组织,没有“三农”,就没有供销社生存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能反映供销合作社的系统性。能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社社、社企、社资关系,促进相互合作。强调基层供销社的基础地位,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等等。

  为此,恢复“三会”制度是新时期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健全供销社治理结构,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的需要,是供销社组织体系特殊性的需要,是健全供销社管理体系的需要,也是供销社发展的必然要求。

  马银生指出,当前供销社改革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实行“三会”制度是供销社适应形势发展、保证性质不变、制度常青的根本措施。推进“三会”制度建设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的需要。

  “长葛的经验是可复制、可推广的,这15个试点县(市)的前期工作也颇见成效,方案、人员、会议召开时间都已基本确定。”马银生提出,希望大家以这次“三会”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推进“三会”制度。

  同时,马银生希望各基层社,坚定不移地坚持为农服务的导向,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助农、支农、富农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王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