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仅有300余公职律师 媒体揭秘其双重身份

27.08.2015  15:54

  □记者 刘瑶

  昨天是“全国律师咨询日”,据司法部最新统计,我国共有2万多家律师事务所,27万多名律师,年均办理诉讼案件达280多万件,承办法律援助36万多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30多万件次。在这庞大的律师群里,却有这么一群人消失在公众视线之外,默默办理着卷帙浩繁的案件,他们有着双重身份,也有着不一般的困扰。

   【群体素描】全省公职律师有300余人

  公职律师是在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听起来有点绕口,其实就是“律师+公务员”双重身份。公职律师的公务员身份显著区别于法律援助律师,前者主要代表本单位处理相关案件,而后者主要处理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宽泛,也包括刑事案件。

  自从去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后,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有公职律师6800多人。记者从省司法厅得知,目前全省公职律师有300余人,分布在各政府部门,海关、公安、工商税务等单位,多数在省属监狱系统。尽管这两年人数增长快,但业务精干的仍占少数。

   公职律师

   律师

   +公务员

   他们的职业内容

   他们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也要履行公务员职责、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务

   还要为社会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目前全省公职律师有300余人分布在各政府部门海关、公安、工商税务等单位,多数在省属监狱系统

   释义【全国律师咨询日】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律师制度的第一部法律,也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和重建。这个特别的日子被定为“全国律师咨询日”。

   【人物故事】

   她,是河南省公职律师第一人

  2003年,就职于司法系统的张丽珠成为河南省第一位公职律师,河南省也是全国仅有的五个公职律师试点省之一。然而12年过去了,这个头衔在多数老百姓甚至是有些法律工作者眼里,仍是一片陌生。

  “今年春天,我去一个区基层法院办理单位的一个案子,没想到法院的人竟然问我要‘律所’的函。我说我是公职律师,对方想也不想就答,公职律师也得有‘律所’吧。看来是什么也不懂。”张丽珠苦笑,无奈之下,还是按照“公民代理”程序,让单位开了个“推荐函”。“我后来一打听,这是他们法院第一次接触公职律师。你想,一个省会的基层法院尚且如此,地级市县里会怎么样?

  尽管这两年人数在增长,在张丽珠看来,中国的公职律师与国外依然存在差距。“在国外叫‘政府律师’,对经验和专业素质的要求都很高。我的一位比利时朋友听说我的工作后很崇拜、不停赞叹,可见国外门槛之高。我在美国培训时也曾与一些法官、律师座谈,言谈之中,‘政府律师’是他们欲攀登的一座山。”张丽珠说,国内发展缓慢,与不少单位仍然对法律不够重视有很大关系,也与行政法律的滞后有关。

  “有些公职律师可能还会感到不平,给单位办案,即使标的额再大,付出劳动再多,也只能领死工资。”张丽珠说,可是首先你是公务员,得在这个立场上考虑问题。“不过不少公职律师对身份的认同感是很强的,并且在法院办案,知道‘公职律师’的法官对我们也是很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