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钱国玉:政府购买服务须有法可依

08.05.2014  14:37
      以前, 政府购买服务 经常出现在社区服务、社会养老、扶贫开发等领域,但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2013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中,由政府出钱向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用以降低民办幼儿园办学成本,这一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民生工程,首次被写入省政府承诺。正在河南全省逐步推开的政府购买服务有哪些作用?3月7日,《 政府采购信息报 》记者在代表团驻地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财政厅厅长钱国玉。
  
   购买服务促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采购信息报》:我们了解到,政府购买服务正在河南全面推开,您认为政府购买服务有哪些作用?
  
  钱国玉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当前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有效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现代国家中,政府为了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都会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与市场主体、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不是老死不相往来,而是一种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政府可以向市场主体购买公共服务,也可以向非政府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但是,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必须有法可依,否则就有可能变成推卸自身责任、转嫁政府负担、压缩市场主体生存空间、滋生腐败的行为。
  
  政府不能像以前那样,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建一个机构,养一批人去办。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会上有能力的中介机构、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既可以让政府有更多精力去做其他事情,减少政府机构数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又能给社会中介机构提供参与公共服务的机会,从而促进服务业发展。因此,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非常好的改革措施。
  
   推进和规范服务项目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报》:请问今年河南省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会有哪些举措?
  
  钱国玉
:我们正在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和相关办法。政府采购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个环节、一道程序。今年,我们将在推进和规范服务项目采购工作上下工夫。在做好通用类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研究制定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制度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提升服务效能。
  
  财政部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最直接的效果是更好地节约财政性资金,让节约的资金花到需要的地方,从而更多地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