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
(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LY-2014-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己由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以洛财预〔2013〕8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招标人为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汝阳县蔡店等4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类型及性质: 本项目类型为重点项目,性质为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本次招标项目区位于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郭村、冷铺村、妙东村、杜康村、妙西村、常岭村、孟脑村、常渠村、楼庄村、辛庄村、草营村、张沟村、崔庄村、老庄村、蔡店村15个行政村,內埠镇西金庄村、內埠村、双泉村、池子头村、湾寨村、马坡村、黄湾村、南坡村、东金庄村9个行政村。
规 模: 项目区总面积4653.10公顷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招标范围: 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图纸和工程施工内容及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工程,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三、标段划分
为了方便组织施工,本次招标根据工程内容共划分39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其中25--38共14个施工标段。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各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十五标段:蔡店村道路工程;
第二十六标段:西金庄村土地平整、道路、防护林工程;
第二十七标段:西金庄村、内埠村田间路工程;
第二十八标段:内埠村土地平整、道路工程;
第二十九标段:内埠村道路、防护林工程;
第三十标段:内埠村、双泉村土地平整、道路、防护林工程;
第三十一标段:池子头村土地平整、道路工程;
第三十二标段:马坡村、南坡村道路、防护林工程;
第三十三标段:南坡村、东金庄村土地平整、道路、防护林工程;
第三十四标段:南坡村道路工程;
第三十五标段:南坡村道路工程;
第三十六标段:南坡村、东金庄村道路工程;
第三十七标段:西金庄村、内埠村、双泉村农田水利工程;
第三十八标段:池子头村、马坡村、南坡村、东金庄村、老庄村农田水利工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资格要求:
1 、 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 25-3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7-3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2011年6月1日以来无不良记录(包括安全、质量事故、通报批评以及不良行为记录);
4、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自注册建造师签发日期及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至公告发布日),无在建工程;
5、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企业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
(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投标人均需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且信用等级在B(不含B级)级以上。
注:外省投标企业须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携带外省进豫单项工程备案登记手续。
(三)投标单位可对符合条件的标段进行全部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无论投标人投报几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只能投报同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一次性提交报名申请,如果重复提交报名申请,该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报名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至 2014 年 6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院内西二楼228室 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单位: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证明,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一份等。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审验合格,方可报名。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 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 该项目招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在招标活动期间不得变更。
六、招标文件售价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网上通知,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施工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领购时间另行通知,该费用不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每个施工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额为叁万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
地 址:汝阳县国土资源局8楼
邮 编:4712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682267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471000
联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638673541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