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新《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01.12.2014  21:2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法律知识水平,总队决定举办全省新《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大)队长。每个单位参加人员不超过3人。

二、培训内容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讲解;《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讲解。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10日下午报到, 12月11日-12日培训。

地点:河南饭店(金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

四、食宿费用

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参训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

五、其他事项

请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5日前报送至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综合处。联系电话(传真):0371-65919772    65919789,联系人:王丹丹        罗家滨。

   

     

附件:报名回执单

    2014年1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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