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可申请资助

10.03.2016  09:54

    省中小企业局消息,即日起,太远省2016年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均可申请资助,但单个担保机构当年获得担保资金的资助额最多不超过500万元。

  该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担保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营担保业务两年及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当年新增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50%以上;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