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白沙水库管理局关于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项目的招标公告

13.11.2014  17:07

1.招标条件

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项目已经省水利厅以豫水管函[2014]45号批复,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白沙水库管理局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有意向并具备资格的单位均可报名。

2.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费项目

2.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2078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1)施工1标:东干渠首拦河坝前整修、疏通、袋装土石围堰工程、围堰拆除、围堰拆除运输。

(2)施工2标:1眼深200米的基岩井和4眼深50米的松散层井,单井涌水量每小时不低于10m³,含井台井盖等安全包括设施的配置。由施工单该位提供负责饮用水源井的物探报告、成井报告。

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施工1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1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近三年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2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井凿井企业贰级及以上级资质; 2011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近三年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井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标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06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综合楼606室)。

4.3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02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综合楼602会议室)。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02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综合楼602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白沙水库管理局

联 系 人:李秋光

联系电话:0374-8116121

联系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中段

代理机构: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

联 系 人:杨豪、翟元奎

联系电话:0371-69153806、0371-6915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