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通过高等教育专业评估

13.06.2015  13:49

      5月29日—30日,在西安举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在北京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经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视察小组对我校的视察报告。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专业评估委员会正式通知,决定通过我校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

      据悉,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始于1993年,截止到2015年6月,全国已有85所高校通过了住建部专业教育评估。通过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是得到国际间专业互认的基础,有利于加强国内国际的合作交流,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土木工程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土木工程专业评估是注册师制度的环节之一,专业评估是我国工程教育加入《华盛顿协议》的重要环节。对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学校,在其评估有效期内,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可以在本专业报考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8个注册师。

      据了解,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始于1992年,截止到2015年6月的统计数据,全国通过该项评估的院校已达56所。该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管理,由“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具体实施。其目的是加强国家、行业对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的宏观指导,保证和提高建筑学专业教育质量,从而为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获得相应的专业学位授予权,并依据2008年签署的“堪培拉协议”与其他国家(地区)相互承认同等专业的评估结论及相应学历创造条件。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已成为评价我国高校建筑学专业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学科水平以及学术声誉的重要指标。(教务处  土木建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