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夏”及“汛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 三夏”及“汛期”即将来临,为确保“ 三夏”及“汛期”期间全省农机生产安全,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农机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 三夏”及“汛期”期间,我省农机作业面积大,战线长,跨区作业农机多,活动区域分散,人机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是农机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全省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 三夏”及“汛期”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各地各级农机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 三夏”及“汛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较大农机事故发生。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三夏”及“汛期”期间,要结合本地农机作业生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一要积极与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客观分析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对农机安全检查的重视和理解。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可采取发通知、公告安全手册等农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三夏农机安全作业常识。三是要以培训、讲座、现场等形式向机手讲解“三夏”及“汛期”各类作业机械的使用和保养、维修等知识,提高机手安全使用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意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农机作业事故隐患。
三、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保障三夏农机生产安全。
“三夏”及“汛期”到来之际,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员牌证核发工作,严格遵守挂牌、办证、年检业务规范。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场院、乡村道路等农机作业场所,开展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大检查,依法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检、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无年检的农机投入“三夏”及“汛期”作业市场。
四、加强管理,建立机制,及时上报和处理事故。
各地各级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三夏”及“汛期”安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开机待命,以保证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农机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机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凡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快速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好“三夏”及“汛期”安全巡查,对辖区内出现的拦机、截机、敲诈外地机主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省站值班电话:0371-65529426
五、开展检查,严格执法,确保各项农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夏”及“汛期”期间,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乡镇、村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督导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认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省局也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及直管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有关“ 三夏”及“汛期”期间工作要求。
各农机部门领导切实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扎实做好“ 三夏”及“汛期”期间全省农机生产安全工作。
(一)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级农机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三夏”及“汛期”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促进工作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吸取以往“ 三夏”及“汛期”事故教训,高度重视“ 三夏”及“汛期”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安全,加强安全教育的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强化责任,搞好隐患排查。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健立建全“ 三夏”及“汛期”安全责任体系,分解细化层级责任,全面部署好“ 三夏”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农机部门要上下联动、全面排查,认真整治。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三夏”及“汛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切实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坚决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整治行动见成效。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