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投保“贷款险”套现8万不还款,法院强制执行

14.08.2018  21:54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张峰

黄法官,谢谢您帮我们追回这笔钱。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黄国华的办公室,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小李将一面廉洁公正,高效快捷的锦旗送给黄国华,并为他点赞!

2014年11月,刘某通过业务员小李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为刘某的银行个人贷款合同提供保证保险,如果刘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也就是银行进行理赔。

保险合同依法生效,但刘某在拿到8万元银行贷款后,却未按约定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为此银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依合同向银行进行了理赔。

随后,保险公司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刘某行使追偿权,要求刘某偿还理赔款38665.05元及相应的逾期保险费、违约金。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在5月31日前向保险公司支付38665.05元,保险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到约定时间后,刘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中,承办法官黄国华了解到,刘某是一名公职人员。鉴于刘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黄法官向刘某的单位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刘某工资扣留、提取。但刘某的工资每月只有5000余元,保留生活费后,以工资抵债,时间跨度很长。黄国华法官当机立断,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高消费。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刘某深知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得知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刘某第二天就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黄国华提醒,失信不仅会使个人名誉扫地,也会给公职人员的整体形象抹黑,因此要时刻维护个人和公职人员的整体形象,遵法守法牢记心间,自觉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