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非遗保护的社会文化环境
各类非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好比是花草树木赖以成长的土壤、水分与阳光、空气,一旦受到改变,势必危及花木的生存,更难健康持续地自然发展。对于非遗的保护也是如此,当生存与发展的相应生态条件不再具备的时候,保护相应的社会文化环境,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比保护非遗本身还要重要。
经过10余年的积极探索与艰苦努力,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不仅在建章立制、总体规划、设立机构、提供经费、组织协调和表彰奖励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切实措施,而且先后评审公布了三批共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初步建立起由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共同构成的全国性非遗保护工作体系。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制定与颁布,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及各地文化主管部门非遗工作机构的单独设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成立与运转,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的标准制定,以及以非遗保护为主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等等,都是具有开创意义的重大举措。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制度已经基本确立,有关非遗保护的各项工作已然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也必须承认,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国际大背景与时代大氛围,使得非遗保护的现实环境,依然十分严峻,适宜新时代新形势非遗保护的社会文化环境,尚未完全建立。存在着的困难与挑战,仍然非常巨大。一些基于现有条件陆续开展的不乏孤立、静止和片面的就事论事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保护思路和匆忙做法,较难收到理想化的长期效果。按照“本真性”保护原则,着眼“整体性”保护目标,运用“生态性”保护方法,营造健康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实施全面综合的相应保护措施,才是非遗保护得以持续开展的正确选择。而采取统筹协调的系统化措施,着力营造和优化非遗保护的社会文化环境,便成为非遗保护越来越需注意的工作重心。
这是由于,世界范围对于非遗的保护初衷,原本就是为着应对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所带来的文化同质化倾向即维护或者说保护文化多样性的一种努力。这种努力不是先验的考量,而是被迫的应对,是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所带来的文化同质化趋势,倒逼着国际社会奋起采取的一种应对措施。换言之,是全球范围日益深广的经济性交往和工业化进程,及其对于原有比较适宜多样性文化同生共荣的社会环境的冲击与改变,催生了非遗保护理念的产生及非遗保护行动的开展。而各类非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好比是花草树木赖以成长的土壤、水分与阳光、空气,一旦受到改变,势必危及花木的生存,更难健康持续地自然发展。对于非遗的保护也是如此,当生存与发展的相应生态条件不再具备的时候,保护相应的社会文化环境,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比保护非遗本身还要重要。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即便对那些行将消亡的非遗品种采取相应的抢救性措施,像把花朵移入花盆放置在温室中养起来一样进行保护,也只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策略。真正有效的非遗保护,却不应当是这样的,而是要统筹协调,多管齐下,将抢救性的应急措施和持续性的活态传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培育适宜非遗自然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包括确立观念、认定价值、激发自觉、提供保障,建立制度化、日常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进行法力、权力、人力、财力、物力、智力等的多方投入,激活各类非遗的生命基因,激扬各类非遗按照自身的不同形态,充分释放和体现其在当代社会的有效价值,最终确立正确的文化价值观,树立相应的文化自信心,以自觉促自信,以自信养自尊,以自尊引自重,以自重谋自强,同时,走出自卑、告别自轻、远离自贱、停止自残,使不同样态的非遗文化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时代语境与历史进程中,焕发新气象,绽放新光彩。
但优化非遗保护的社会文化环境,光有理论和观念上的自觉还远远不够。关键是要因病施治、对症下药。仅以笔者熟悉的曲艺保护而言,需要优化的文化环境固然很多,但有两个方面的努力,却是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
一是必须高度注重对于各地方言的保护。这是由于,各地各民族的不同方音和语言,是曲艺等传统表演艺术形式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最为基本的文化土壤与生态植被。比如离开了苏州话即吴侬软语,就不会有苏州评话和苏州弹词这样被誉为“中国最美的声音”的曲艺品种;离开了柯尔克孜族的民族语言,就无法表演和传承柯尔克孜达斯坦最为重要的史诗体节目《玛纳斯》。而面对2013年年底苏州市外来常住人口已然超过本地人口的客观现实,下一代苏州人要学习和欣赏采用吴语方言表演的苏州评话与苏州弹词,便普遍面临着首先要学习和掌握苏州方言的前提性问题。相类的情形在戏曲、民歌和民间口头文学等领域也同样存在。而日常交流中对于普通话的推广与使用,不只是国策的考量,同时是交流的必需,矛盾因而是客观存在的。为此,呼吁在各地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同时采用普通话和方言的“双语”教学,并鼓励各地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大众传媒适当保留一些方言播出的栏目与频道,对于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不失为一种善缘和良策。
二是必须将对非遗文化的传承,深深根植于现代社会的生活土壤,纳入现代教育的发展轨道。仍以曲艺为例,全国现有的曲艺专业学校,仅有苏州评弹学校和中国北方曲艺学校两所,而且都仅是专科层级。本科层级的曲艺系科,虽在个别高校有所开设,但多处于草创阶段,远远不能适应拥有数百个品种样式的这个庞大艺术门类的文化传承与人才孵化需求。而在当今这个“文凭就是敲门砖、学历就是身份证”的现代社会,一个非常热爱相声并有志于献身这个事业的年轻人,即便是满怀理想、矢志进取,也由于没有相应的高等院校及其系科可供学习和深造,而只能是走投无路、空有梦想。同时,相应进一步的发展空间,也由于曲艺(还有杂技)在新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中均未列入,从而形成了学科户籍缺失与专业身份缺乏的两个重大缺憾。如此这般被忽略和被遗忘,均使对于曲艺等传统艺术及非遗类型的文化传承与人才孵化,无法搭上现代教育的高速列车;起码的知识传承路径都被阻断,更遑论非遗文化保护了。为此,急需对事关民族文化发展与非遗文化传承的这两个目录进行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以使相类的制度化建设,成为切实优化非遗保护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抓手。
特别是当下全面推进的“新型城镇化”国家发展战略,一方面为造福全体中华儿女带来了福音,另一方面也给原本艰巨的非遗保护工作增加了压力。如何在城镇化的进程中统筹好对于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上述的问题同样值得格外地关注。当然,城镇化带来的非遗保护压力远不止此,亟待我们通过深入的思考和周密的论证,拿出全面系统的应对措施,掌握积极有效的工作主动,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真正在“以人为本”的意义上,实现生活城镇化与文化多样化的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