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移送后某商贸集团原董事长孙某被判有期徒刑14年

04.12.2019  17:41

近期,河南省审计厅移送的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孙某涉嫌违纪等问题的案件线索,经相关部门查处,孙某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有关人员中4人被判处1至3年有期徒刑。河南省审计厅在2016年底对该商贸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原董事长孙某指使财务人员转移公款至账外账户违规运作、违反决策程序大额使用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相关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后,因线索指向明确、问题取证充分,孙某等人很快被采取强制措施,最终得到法律制裁。在对孙某的判决中,孙某指使财务人员从该商贸集团实际控制的包头某公司账户转款给戴某等人的审计移送问题线索,被作为庭审举证的主要证据来源;在对戴某挪用公款罪的刑事判决中,审计移送处理书直接被作为书面证据。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在孙某等人的判决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凸显了审计机关在促进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